2017-10-26 14:16:26
10月25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淮南市夹沟镇薛集村支部书记、村会计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用土地工作的便利条件,虚报土地置换项目,套取土地补偿款的贪污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陶华道、陶荣安均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3万元;判处被告人陶华龙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至2012年,陶华道和陶荣安在担任薛集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期间,两人所在村进行土地置换项目丈量、申报,并由陶华道、陶荣安配合镇政府工作人员。丈量的土地分为南北两片,陶华道、陶荣安各负责一片。陶华道、陶荣安均未按照图纸要求丈量,分别将不再置换范围内的房屋统计上去,并层级上报审批,待补偿款拨付到户后,两人分别到村民家索要多打的补偿款,陶华道索要三户计313000余元;陶荣安索要四户计344800余元。后因实际征迁房屋和图纸不符,没有通过审核,上级政府要求对误差部分重新测量。薛集村村民陶华龙,其房屋在图纸范围内,因第一次拆迁打款4万余元后房屋并没有拆迁,为了重复获取土地安置赔偿款,在第二次申报前,陶华龙分别找到陶华道、陶荣安,要求他们帮忙再给申报一次,后陶华龙得到了第二次补偿款35000元,分别给陶华道、陶荣安每人好处费5000元。
另查明,陶华道、陶荣安于2017年4月7日到检察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陶华龙于2017年4月11日经检察机关传唤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陶华道、陶荣安、陶华龙三人将上述赃款全部退至监察局账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华道、陶荣安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土地置换项目,套取土地补偿款,其中被告人陶华道套取土地补偿款348000元;被告人陶荣安套取土地补偿款37980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陶华龙为了重复获取土地安置补偿款,伙同陶华道、陶荣安套取土地补偿款35000元,数额较大,根据法律规定,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陶华道、陶荣安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且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对其减轻处罚。陶华龙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主动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鉴于三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其所在社区矫正机构亦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对三被告人宣告缓刑。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