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问路 三男子深夜持刀抢劫获刑五年十个月

来源:安朗律师时间:2018-03-26 16:13浏览量:1442
假意问路 三男子深夜持刀抢劫获刑五年十个月
 
2018-03-26 09:20:03
     中国法院网讯 (汪玉芳)  假意问路,蔡某、张某、付某三人深夜持刀抢劫下班职工。日前,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蔡某、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9月26日晚,蔡某、张某、付某商量一致要去“遛人”(指抢劫)。蔡某驾驶摩托车,于当晚23时50分许,带着张某、付某二人行驶到滁州市琅琊区某小学门前路段时,遇被害人刘某下班,蔡某上前假意问路,张某则下车将刘某打倒在地,后蔡某和付某一起下车对刘某进行殴打。张某让刘某交出身上值钱的东西,刘某遂将随身携带的一部OPPO手机交给张某,后三人一起驾车逃离现场。

  次日凌晨,继续寻找作案目标的蔡某等三人遇到下班回家途中的被害人王某,三人骑车尾随王某至滁州市琅琊区南京路与九江路交叉路口西侧机动车道上,蔡某三人骑车将王某拦下来假意问路,后张某下车将王某推倒在地,并上前对王某进行殴打,蔡某、付某随即也下车一起对王某进行殴打,并让其将交出值钱物品,王某遂将其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拿出,并哭称自己没有钱,蔡某用张某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被害人不许哭、不许报警。后付某拿着王某的手机,和蔡某、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并将王某手机扔在黄山路与九江路交叉口附近绿化带处。

  琅琊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张某、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蔡某等三人持刀抢劫,酌情从重处罚;蔡某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针对三人犯罪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安朗律师网

安朗律师所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均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在公司法、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已有11492人咨询

联系我们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201-1205
电话:010-63350668
邮箱:alonglawyer@163.com
网址:http://www.anlanglaw.com
微信帐号:ANLANG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