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16:27:20
近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6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刘某在网络上购买了射钉器和无缝钢管等五金器件,然后将这些零部件私自焊接组装成枪支用于打猎。不久,刘某用自制枪打猎的事被同村男子腾某等五人知晓,腾某等五人表示想购买这种自制枪用于打猎。刘某见有利可图,便又网购了五套制枪的零部件,造成枪后便以200至300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了腾某等五人。刘某等六人使用枪支打猎的事情很快被周边群众举报,随后,六人被公安机关一并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出售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但其到案后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且直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腾某等五人,有立功表现。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对枪支进行了极为严格的管控,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