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孔某某、林某某 涉嫌走私、运输毒品案

来源:安朗律师时间:2019-06-27 16:34浏览量:1442
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孔某某、林某某
涉嫌走私、运输毒品案
 
2019-06-26 15:26:56
     中国法院网讯  2019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孔某某、林某某涉嫌走私、运输毒品一案。

  该庭审同步进行网络全媒体直播,此次庭审直播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联合举办、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50多家媒体全程参与,吸引2300万网友在线观看旁听。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某某于2018年9月13日,接受他人从巴西里约热内卢发往北京藏有毒品的变压器一台(申报价值300美金),收取对方佣金人民币五万余元。当该变压器运至北京海关后,被告人孔某某委托货运代理公司清关并转运至福建省厦门市中埔某物流营业部。后被告人孔某某和被告人林某某联系,商量以人民币6000元让其开车将该变压器从厦门送到广州。9月18日,被告人林某某在厦门市湖里区中埔某物流营业部提取了该变压器,被当场查获。经对该变压器拆封,从中起获可卡因7920.27克(含量59.3%)。上述毒品经鉴定并被收缴。2018年9月18日,民警在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恒大城某号,将被告人孔某某抓获。后孔某某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两件毒品案件,起获可卡因16000克,抓获嫌疑人7名,现案件已移送泰国和香港警方。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被告人孔某某、林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定罪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孔某某、林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等近3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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