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养犬乱象须让规则彰显

来源:安朗律师时间:2015-05-20 09:47浏览量:1442
越来越普遍的养犬行为与滞后的法律规定和管理模式存在极大矛盾,破解这一困局,除了呼吁饲养者的责任自觉,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让规则的刚性得到彰显。

  近日,四川成都一位母亲在恶犬扑来时,将儿子搂入怀中,任凭自己被恶犬撕咬。最终,母亲全身有19处伤口,而孩子毫发无伤。人们被这位母亲护犊情深的勇气深深感动,同时也为恶犬伤人忧心忡忡。

  恶犬伤人事件的频频发生,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担忧。分析类似事件不难发现,遭遇恶犬的地点往往在公共场所。任由恶犬在公众场所撒野,谁该担责?如何遏制恶犬伤人事件?大家在为这位成都妈妈感动和祝福的同时,也在持续追问。

  按照现行法律,恶犬的饲养者将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饲养者没有尽到约束责任造成恶犬伤人,承担赔偿责任理所应当,但仅是如此显然不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而与此相关的行政处罚,也仅是规定几百元的罚款,这与恶犬造成的公共安全风险相比实在太轻了,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恶犬频频伤人,直接原因是其饲养者责任的缺失。让饲养者尽到应有的责任,不能仅靠道德层面的呼唤,必须以明晰的规则设置来确定责任边界。在发生严重的恶犬伤人事件后,仅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很不合理,增加刑事处罚力度应予以考虑。

  除了完善事后惩处规则之外,还需要为养犬确立更加具有约束性的规则。我国规范犬类饲养靠的是一些地方性规定,约束性有限,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要么是放任不管,要么是采取极端措施,比如“全城打狗”。因此,遏制恶犬伤人事件,相关管理规定和监管部门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目前我国犬类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的比例很低,实际上为犬类注射疫苗比为人注射费用要低得多,但因为缺乏强制性规定,为狗注射疫苗只能靠饲养者的自觉。此外,伤人的恶犬往往都是违规饲养的犬种,基本都没有犬证,这反映出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存在很大缺失。同时,对饲养者随意遗弃造成的流浪狗泛滥现象也没有强力的约束措施,而像遛狗须拴狗绳等细节都有待从严规范。

  文明养犬离不开合理的规则。饲养者按规则行事,能避免养犬权利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冲突。监管者严格按照规则进行管理,种种养犬乱象就会受到极大遏制,公众则能免于恶犬伤人的恐惧。

  每每发生恶犬伤人事件,总会出现一些养犬者和反对者的互相攻击,其实没必要互相敌对。越来越普遍的养犬行为与滞后的法律规定及管理模式存在极大矛盾,破解这一困局,除了呼吁饲养者的责任自觉,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让规则的刚性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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