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明确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结果负首责

来源:安朗律师时间:2015-12-29 15:48浏览量:1442
国家认监委明确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结果负首责
 
2015-12-29 11:04:5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谭谟晓 董峻
  记者29日从国家认监委获悉,国家认监委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和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由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结果承担首负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溯机制。

  据介绍,由于CCC认证实施过程中存在认证受理、产品检测、工厂检查、认证评定等多个环节,涉及生产企业、工厂检查机构、检测机构等多个参与主体,多个风险点都将对CCC认证结果产生影响,容易造成责任界定不明晰、风险管控不到位,从而危及CCC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意见明确,认证机构是CCC发证结果和有效性的第一责任人,对认证受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评定和证后监督等全过程负主体责任,同时对承担产品检测任务的签约实验室负有业务管理职责。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全过程责任追溯机制,落实全员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工作质量评测和流程监控措施,保证认证要求的有效实施。

  意见要求,认证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认证过程信息和产品质量信息,对认证风险及时预警。意见同时鼓励引入认证基金或保险制度,防范化解认证风险。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对确保CCC认证公正权威、促进认证检测服务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安全、保护环境等而强制实施的产品认证制度,目前包括20大类158种产品,其中大多是消费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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