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的贞操却换得婚后的尴尬

来源:安朗律师时间:2015-03-30 10:58浏览量:1442

在当今时代,随着人性风化的开放,婚前性行为似乎斯通见惯,但江夏的邱瑶(化名)却因为婚前未“验货”碰到了尴尬事。

邱瑶,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对于婚前性行为并不反对,但对于自身来说却难以随波而流“看待这样的事情,我很能理解,但是在我身上不能发生”。因为这样的看法,时常被朋友调侃“到时候结婚之前你不‘验货’,碰到个性无能你就傻脸了”。朋友的玩笑话虽然引起了心中的波澜却也没能撼动自己的意志。

可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却让她慌了神。今年2月14日,趁着“情人节”的热闹跟相恋近一年的男友办理了结婚登记,恋爱期间相敬如宾,交往之初邱瑶对男友说过自己的想法,男友表示尊重她的意愿,并说自己也是个“传统的人”。邱瑶觉得自己捡到了宝,阳光帅气细腻体贴且思想同步。

终于两人在2月27日办了婚礼,可却在洞房花烛之夜让朋友调侃的话落了实——“传统”的男友竟然真的是个性无能。邱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两人到医院进一步的检查也打破了她最后的希望。如果无法正常同房,以后要孩子都是一个问题,另外一方面,虽然自己思想较为保守却也不是固化到去隐忍一辈子当一个“老处女”。思前想后,邱瑶决定离婚,可一旦离婚,自己就变成了“二婚头”,是否男方应该给予对应的补偿?当初的彩礼该怎么处理?纠结之下邱瑶咨询了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王庆律师。

就此事,刘琬琳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邱瑶的情况符合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自发现男方性无能的情况邱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即邱瑶不会变成“二婚头”。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关于彩礼方面,因为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进行的赠与,婚姻无效则彩礼应当返还,至于返还数额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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