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青山私采伐 滥伐林木15亩获刑二年并罚金

来源:安朗律师时间:2018-04-17 16:33浏览量:1442
承包青山私采伐 滥伐林木15亩获刑二年并罚金
 
2018-04-17 14:50: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曹楠娜
  购买青山后,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砍伐桉树面积15.1亩。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滥伐林木案,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年4月,罗某购买了嘉禾县某村村民陈某的一块青山,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罗某于同年6月底至7月初期间,雇请民工对山场内的桉树林进行采伐,并将采伐下来的木材分批运往永州市新田县销售获利。经鉴定,罗某在山场采伐的总面积为15.1亩,采伐活立木蓄积99.66立方米。案发后,罗某主动向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2017年11月29日,罗某主动将销售木材的违法所得款37000元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其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罗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遂做出了以上判决。

安朗律师网

安朗律师所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均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在公司法、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已有11492人咨询

联系我们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201-1205
电话:010-63350668
邮箱:alonglawyer@163.com
网址:http://www.anlanglaw.com
微信帐号:ANLANGLV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