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卷宗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张生贵 北京安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13240422999
系(2015)怀法赔字第1号 刘光辉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
申请事项:查阅、复制贵院两本案卷材料:
一、【(2014)怀民保字第18---1号民事裁定卷】(2014年7月9日;异议人马长青);
二、【(2014)怀民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马长青;被告王玉坤);
事实理由:
北京安朗律师事务所接受“刘光辉”的委托,担任其与此案有关联的“(2015)怀法赔字第1号国家赔偿案件”和撤销合同案件诉讼代理人,因诉讼需要,特申请复制卷宗材料。
刘光辉申请诉前保全了债务人王玉坤的房产,2014年4月22日,怀来法院做出了【(2014)怀民保字第18号民事裁定】,此后未经通知刘光辉的情况下,贵院又解除了保全裁定,造成刘光辉提起诉讼并经法院主持调解的【(2014)民立调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无法执行,为明确责任,特向贵院申请解除保全案件及诉讼案件的卷宗材料,为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复印两个案件的“执行异议书、民事起诉书、庭审笔录及证据材料诉讼正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请予准许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此致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生贵 联系电话13240422999
系(2015)怀法赔字第1号 刘光辉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
申请事项:查阅、复制贵院两本案卷材料:
一、【(2014)怀民保字第18---1号民事裁定卷】(2014年7月9日;异议人马长青);
二、【(2014)怀民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马长青;被告王玉坤);
事实理由:
北京安朗律师事务所接受“刘光辉”的委托,担任其与此案有关联的“(2015)怀法赔字第1号国家赔偿案件”和撤销合同案件诉讼代理人,因诉讼需要,特申请复制卷宗材料。
刘光辉申请诉前保全了债务人王玉坤的房产,2014年4月22日,怀来法院做出了【(2014)怀民保字第18号民事裁定】,此后未经通知刘光辉的情况下,贵院又解除了保全裁定,造成刘光辉提起诉讼并经法院主持调解的【(2014)民立调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无法执行,为明确责任,特向贵院申请解除保全案件及诉讼案件的卷宗材料,为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复印两个案件的“执行异议书、民事起诉书、庭审笔录及证据材料诉讼正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请予准许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此致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生贵 联系电话13240422999
申请日期:2015年7月15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律师法》第3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安朗律师所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均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在公司法、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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